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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据理力争,维护小水电合法权益
我会自2002年10月成立以来,理事会成员根据协会《章程》的宗旨,本着维护企业合理权益、协调服务的精神,不断收集各小水电企业的意见,尤其对我市上网小水电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做了详细调查。会长林焕庭、副会长程帮俄等同志,亲自到乳源、始兴等县进行考察调研,掌握了一定情况,并以各种形式多次向经贸、物价、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反映电力部门对小水电上网未按规定执行无功考核标准,克扣网损费用和计量点不合理等问题。
协会主要负责人就小水电存在问题(含坪石片上网电价问题)曾多次向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做了汇报。并以协会名义分别于2002年12月25日、2003年4月8日,书面向乐昌市经贸局、物价局就上述问题提出请示,促请答复。最终引起市经贸局、物价局的重视。
2003年4月17日,乐昌市物价局正式发文电力工业局,从5月1日起,取消供电部门原收取水电站的网损费。仅此一项,就为乐南片小水电挽回经济损失近百万元。
协会经过半年努力而艰辛的工作,终于为小水电企业办了一件实事。目前已列入议事日程的工作(含坪石片上网小水电收购价以及通过市政协委员、市人大代表向相应机关递交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上网小水电收购实施最低保护价”等问题)仍在进行之中。
协会作为一个新成立的行业团体,加强行业于政府部门的沟通,维护小水电企业自身利益,是很必要的。协会工作离不开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离不开全体会员、会员单位以及全市各水电企业的理解和支持。
今后,希望全市水电企业,一如既往,继续关心和支持协会工作。根据《章程》规定,欢迎各水电企业加入本会。在党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精神鼓舞下,相信协会的工作会得到不断的改进和提高,为乐昌市小水电的生存和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企协业绩传佳音 社会关注奔前程
继乐昌市物价局发文乐昌电力工业局取消收取小水电网损费后,6月13日,本协会又向韶关市物价局呈递了《关于要求取消供电部门收取小水电上网线损电量的请示》。该请示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9月19日,韶关市物价局、财政局、经贸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停止执行联合下发韶关市价【1997】149号文的通知》(韶市价【2003】124号),停止执行韶市价【1997】149号文,标志着结束了5年多来某部门克扣小水电上韶关网5%电量的历史。
显然,这是协会维护会员单位(含水电企业)合法权益的又一成果,也是行业协会的一大举措。但是,面对我市小水电仍存在的一些热点、难点至今还未解决的问题,以及不断出现的新情况,还有待我们更加努力去寻找解决的途径和方法。
(来源:《广东水利水电协会》简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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